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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5/16

12: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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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三亚南京农业大学研究院引导资金项目(调研类、管理类)申报通知

2022年三亚南京农业大学研究院

引导资金项目(调研类、管理类)申报通知

各学院、各专家:

为开展三亚南京农业大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工作模式的创新研究,解决研究院运行遇到的实际问题,现设立2022年研究院引导资金项目(调研类、管理类),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调研类

1.创新驱动背景下研究院战略发展研究

2.南繁基地建设的用地保障与对策研究

(二)管理类

1.研究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机制研究

2.研究院科研机构管理体制研究

3.研究院社会服务模式与实践研究

4.研究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研究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管理类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熟悉海南相关产业需求;

3.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项目执行期内,调研项目负责人每年在海南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

4.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当年作为负责人申报引导资金项目不超过1项;

6.对于申请人在以往海南省内科技计划项目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三、实施年限

调研项目、管理项目实施年限不超过1年。

四、资助方式

引导资金项目资助方式为无偿资助。项目立项后经费分批拨付至该项目在三亚南京农业大学研究院财务账目,并统一纳入财务管理,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项目结题并经专家评估后,择优持续资助。

五、项目经费管理

引导资金项目经费管理依据《三亚南京农业大学研究院引导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三亚南京农业大学研究院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引导资金项目业务费当年到位经费按照序时进度要求,限当年执行完毕,及时报销,不可暂借款项。

六、知识产权

1.引导资金项目取得的论文、专著、专利、奖励等成果应按照要求标注,中文标注为“本研究得到三亚南京农业大学研究院引导资金项目资助,项目编号:***”,英文标注内容为:“The project was supported by the Guidance Foundation, the Sanya Institute of 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Grant No:****”。同一成果标注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含)。

2.引导资金项目取得的文章、专著、专利、奖励等成果完成人中,第一完成人(或文章通讯作者)须为项目参加人员。

3.引导资金项目科技成果优先在三亚南京农业大学研究院实施转化应用。

七、申报方式

申请人应于5月20日17:00前,将《三亚南京农业大学研究院引导资金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ausanya@njau.edu.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龙宇

电话:17508914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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