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加快海洋强国建设国家战略,落实海南省“陆海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布局,海南省崖州湾种子实验室依据科技厅专项委托协议,设立“冯家湾现代渔业产业园科技专项”,简称“冯家湾专项”,主要面向国家“蓝色粮仓”海水养殖的重大战略需求,围绕海南省水产陆基设施养殖产业瓶颈进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现根据年度计划和经费预算,发布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二、资助领域
2023年科技专项重点支持现代水产种业工程关键技术及SPF种苗生产系统研发。主要针对水产陆基多层养殖、多营养层次(立体)养殖、高效生产、安全排放等产业需求,逐步解决工厂化、工业化及智能化水产生物的人工繁殖、苗种培育、水质调控的技术和装备等关键问题,促进海南省深远海养殖大规格苗种保障基地、SPF优良种苗供应基地和热带名贵水产生物繁育基地的建设。
项目1.名贵海水鱼类种质资源发掘与繁育应用
内容:针对具有重要养殖潜力的名贵海洋物种波纹唇鱼、红九棘鲈,开展遗传评价、人工繁殖、苗种培育、饵料开发等技术研发,并进行中试养殖,为开展商业化养殖生产提供技术储备。考核指标:实现2种名贵海水鱼类的人工繁育,培育种苗20万尾以上,申请/获批发明专利2项,发表SCI研究论文2篇,培养硕博研究生8名,直接经济效益200万元。项目执行期3年,拟资助额度400万元。
项目2.豹纹鳃棘鲈、卵形鲳鲹陆基可控繁育与健康苗种生产技术研发
内容:针对大宗海水养殖鱼类豹纹鳃棘鲈和卵形鲳鲹,建立可控繁殖技术,研发陆基工厂化循环水亲本及苗种培育、生殖调控及生态因子调节技术,建立无特定病原优质饵料生物生产技术和健康苗种培育技术。考核指标:建立2个重要海水鱼类的陆基全人工可控繁育技术;建立2个重要海水鱼类的大规格SPF种苗培育技术;建立大规格SPF种苗培育技术标准2套;申请/获批发明专利2项;发表SCI研究论文2篇;培育SPF种苗100万尾;培养硕博研究生10名;直接经济效益900万元以上,间接经济效益1亿。项目执行期3年,拟资助额度600万元。
项目3.鱼虾贝藻室内高效循环水养殖技术与装备构建
内容:针对海水养殖陆基高效循环水养殖的关键问题,构建鱼虾贝藻室内高效循环水养殖系统:建立水体高效处理利用技术与装备;建立重要水产养殖要素优化和调控技术;建立高效尾水处理技术。考核指标:构建鱼虾贝藻陆基室内高效循环水养殖技术与装备1套;建立高效养殖尾水处理技术1套;申请/获批发明专利2项;发表SCI论文2篇;示范生产健康种苗100万尾;培养硕博研究生10名;直接经济效益900万元以上,间接经济效益1亿。项目执行期3年,拟资助额度600万元。
项目4.工厂化养殖智能管理和智慧育种系统研发
内容:开展工厂化养殖智能系统研发和养殖生物特征数据库构建:建立鱼虾贝室内养殖系统水质、病害等重要参数监测技术及装备;建立鱼虾贝室内养殖环境参数变化-行为变异-生理生化指标数据库;建立智能监测与管理系统。考核指标:建立工厂化养殖生物特征数据库1个;建立养殖生物环境变化-行为-生理指标数据库1个;获得软件著作权2项以上;发表论文2篇;培养硕博研究生8名;建立智能监测管理装备系统1套。项目执行期3年,拟资助额度400万元。
三、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冯家湾专项的实施地为冯家湾渔业产业园,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原则上应入驻产业园或与产业园入驻单位有针对该项目的合作协议,并具备开展相关养殖实验的厂房条件;项目的实施地必须以产业园为主体,冯家湾专项的现场测产、鉴定必须落位在冯家湾现代渔业产业园。
(二)申报单位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申报要求,运行管理规范,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财务状况良好,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等,遵循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
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提供资金配套的项目以及文昌市提供场地和资金配套的项目,可优先资助。
(三)项目负责人为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本专项项目不得超过1项。
(四)申报人应根据本指南中规定的内容及申报要求合理编报项目经费预算,经费预算不合理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立项后,省实验室将按考核时间节点向项目牵头承担单位拨付专项资助经费,牵头承担单位负责按项目经费预算及时向合作单位拨付专项资助经费。项目经费(含配套经费)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开支范围要与项目科研活动相关,并符合国家、海南省的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合理支出。
(五)配套经费不得使用货币资金之外的资产作为经费来源。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用于项目组成员的人力成本可计为配套经费。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先行投入项目研发的,从立项之日起追溯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配套经费应足额到位,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开支范围要符合项目需求,并符合国家政策,合理支出。项目验收时,配套经费未按照项目任务书/合同约定足额到位、支出不足项目任务书/合同约定100%的,按验收“不通过”处理。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
申报人应按本指南中规定的内容和申报要求准备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格式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xuxy@yazhoulab.com;内容涉密、具有敏感性的申报项目可将申报书及附件装订成册送至省实验室。申报书及附件规定位置需按要求签章或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立项评审时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下午18:00
联系人:许小勇
联系电话:0898-37365809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宜居路7号雅布伦产业园1号楼7层
五、其他说明
(一)该专项属于海南省科技科研项目,所立项项目将报送海南省科技厅备案,视同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牵头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申报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
(三)项目组成员中如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参与单位。
(四)申报单位为企业的,申报项目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3年内的的财务佐证材料。
(五)申报项目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合理编报项目经费预算,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5年内的申报资格,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
补充说明:鼓励我校符合条件的科研团队老师作为参与单位与冯家湾产业园入驻单位或主体进行联合申报。申报相关具体问题可以咨询联系三亚研究院成果转化部符琳沁13770715955,研究院将积极配合我校各科研团队组织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