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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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4/30

11: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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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定向征集

2025年海南省重点研发专项市县联合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专家:

海南省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技项目生成方式,深入推动科技特派员下基层,聚焦各市县产业发展短板和创新需求,壮大和培育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根据《海南省科研专项联合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15号)和已签署的科技创新联合项目协议,定向三亚市、五指山市、陵水黎族自治县、文昌市、定安县、万宁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等征集一批科研项目,共同支持市县开展科研攻关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方向

本次联合项目属海南省重点研发专项项目,申报项目需符合《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3版)》(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的支持方向。

二、相关要求

1.各定向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可围绕本地特色主导产业创新需求,组织项目单位开展联合项目申报。各市县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优先推荐科技特派员申报的项目,并根据市县产业攻关需求重要性进行排序上报。

2.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申报指南》中相关要求,获批立项联合项目的项目组成员纳入省科技特派员服务团体系。

3.省财政资金。联合项目省财政资助额度为100(含)-300万元(不含)。各市县、项目单位可根据推荐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资助经费额度。

4.市县财政配套资金。项目推荐市县按省财政支持额度1:1比例予以市县财政配套,且需在省科技厅下达项目立项通知30日内,按照省重点研发项目经费拨付的有关规定,将市县财政配套资金直接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

5.项目申报单位配套资金。事业单位申报(含合作单位),按不低于省财政资助金额的1:1配套(事业单位配套资金可由合作企业出资);企业单位申报(含合作单位),按不低于省财政资助金额的1:2配套。例如:事业单位和企业联合申报100万元省财政经费项目,其中事业单位申请财政经费50万元,需配套50万元;企业单位申请省财政经费50万元,需配套100万元。(注:三亚研究院不提供配套经费,须申报人自行解决,建议由合作企业提供。)

三、申报流程

请有意申报的专家按《申报指南》要求填写2025年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定向征集联合项目申报需求统计表(附件2),在5月10日12:00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三亚研究院邮箱nausanya@njau.edu.cn,逾期不予受理,三亚研究院协助申报人对接各市县进行申报。

四、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查重要求,按照《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度省级研发类项目查重有关要求的通知》(琼科函〔2023〕675号)执行。

2.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在申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等有违科研诚信的行为,将被纳入科研信用系统。

五、咨询方式

(一)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1.业务咨询:农村科技处,0898-65342626

2.申报系统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161-6289

(二)三亚研究院

联系人:王龙宇,17508914489(微信同号)

 

南京农业大学三亚研究院

2024年4月30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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