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专家: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科技和人才支撑,推动各类科技人才深入基层一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民生改善,根据《海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琼科规〔2024〕3号),现征集我校科技特派员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满足《海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深入基层第一线开展成果示范、科技服务、创新创业、医疗卫生服务等工作的科技人员均可以申请入库。各市县、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发动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入库,做到“应入库尽入库”(入库后才可在系统中申报海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现代农业方向项目)。鼓励我校的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申请入库。
二、入库程序和方式
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stcloud.hainan.gov.cn/egrantweb)填写科技特派员登记信息后提交至单位管理员,由单位管理员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科技特派员库(详见附件2)。
首次使用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申报人需联系南京农业大学三亚研究院系统管理员注册创建“项目申报人”账号。已在该系统注册且申报关系隶属于南京农业大学三亚研究院的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三、其他事项
1.已入库的科技特派员才有资格申报海南省科技特派员(服务团)、“三区”科技人才等项目。如有项目申报计划的个人,请确认是否已申请入库成为科技特派员,避免影响后续项目申报。拟申报2026年海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的科技特派员需于2026年3月12日前已审核通过入库。
2.先前已备案入库的科技特派员,请及时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核对填报个人信息。
附件1:《海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琼科规〔2024〕3号).pdf
附件2;科技特派员填报操作手册.pptx
三亚研究院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