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专家:
根据《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7年海南省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海南省外国专家项目和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7年海南省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海南省外国专家项目(H类)
1.支持方向
支持外国专家来海南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咨询、产品研发、学科建设、学术交流、成果转化等活动。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海南省“45432”发展架构,精准引进石油化工新材料、现代生物医药、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南繁种业、深海航天、生物制造、氢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等重点领域推动创新发展的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等高层次外国专家。
对海南省科技创新领域在研重点项目、平台和基地在研项目引进外国专家需求予以重点支持;对青年科学家开展项目研究引进外国专家需求予以倾斜支持;对参与项目研究长期在海南工作生活的外国专家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创新引才聚才模式,提高引用精准性,用好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等外国专家工作品牌,以会引才、以才引才、以平台引才,对受邀参加第24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海南分会场)的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单位以该外专为合作交流对象申请外国专家项目的,予以优先立项支持。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申报单位正式人员,并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聘专工作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组织申报、推动实施、经费使用和成果绩效等工作负直接责任。
(2)应邀外国专家学者人选至少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①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为某一领域的开拓者、奠基人,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
②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③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④学术造诣深厚,对某一专业或领域的发展有重大贡献,其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或技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的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
⑤相关领域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人才。
3.工作时间及项目支持额度
项目执行周期内外国专家来华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2名及以上专家累计计算,下同),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专家经费支持;来华工作时间3-6个月的,给予不超过40万元专家经费支持;来华工作时间1-3个月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专家经费支持。
鼓励专家来华开展交流合作,经费申请应满足以上专家来华工作时间要求,同时支持采用远程视频、网络办公等多种方式开展相关工作,对采取远程合作等方式实施的项目,应当参照来华工作时间要求,科学核算外国专家工作量,以合同(协议)等方式明确工作报酬,按照《海南省外国专家项目和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有关标准,提出经费申请。
项目经费应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和资助标准支出经费,可调剂使用。未经批准,项目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或超标准支出。
(二)海南省外国专家项目(Y类)
1.支持方向
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结合自贸港重点发展产业,支持一批对华友好、年富力强、具有高水平科研潜质的外国青年人才来华开展包括博士后研究等在内的科研合作,促进外国青年学者在华开展长期、稳定的学术交流与研究工作。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海南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中央在海南企事业单位等,未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申报单位应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申报单位正式人员,并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聘专工作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组织申报、推动实施、经费使用和成果绩效等工作负直接责任。
(3)外国青年人才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工作时间及项目支持额度
项目执行周期内外国青年人才在华工作时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10个月,不支持远程工作。项目仅接受单人申请。
本类别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应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和资助标准支出经费,可调剂使用。未经批准,项目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或超标准支出。
其他内容详见附件1.《2027年海南省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方式
请有意向申报的专家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https://stcloud.hainan.gov.cn/egrantweb/)。申报流程如下:
1.注册帐号。首次使用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申报人需联系南京农业大学三亚研究院系统管理员(以下简称研究院管理员)注册创建“项目申报人”帐号。已在该系统注册且申报关系隶属于南京农业大学三亚研究院的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
2.在线填报。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后按照申报项目类型的要求,在线填写《海南省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书》,在附件栏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
3.在线审核。单位管理员审核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至省科技厅。
三、注意事项
(一)2027年海南省外国专家项目起止时间为2027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各用人单位只能为同一位外国专家申请1个省级外国专家项目支持。外国专家参与的已立项的省级外专项目执行周期尚未结束的,此次不参加项目征集。已获批立项的国家外国专家项目,项目经费不足部分,可申请省级外国专家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申报数量不能超过2项。
(二)项目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需为合作外国专家办理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为外国专家来海南提供便利。
(三)项目负责人需据实填报各项信息,确保提交材料内容完整、准确。经费申请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填报,不得虚列虚报。
(四)此次征集的项目范围为非涉密领域,项目负责人要切实提高保密意识,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提交材料不含涉密或敏感信息。
(五)项目负责人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参与项目征集的,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项目申报实施无纸化受理,其中涉及依托单位承诺书、申报意见需下载模板填写后上传PDF扫描件,其他有关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请扫描后在附件上传PDF文档。
四、时间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专家在2026年5月16日12:00前完成系统填报,提交三亚研究院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五、咨询联系方式
(一)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1.业务咨询电话
联系人:王迪 联系电话:0898-65221379
2.系统技术问题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400-161-6289
(二)三亚研究院
王龙宇,联系电话:17508914489(微信同号)
李 晖,联系电话:15371010824(微信同号)
附件1.《2027年海南省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指南(中英文)》.pdf
附件2.《海南省外国专家项目和经费管理实施细则》.pdf
三亚研究院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