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专家: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科技人才深入海南省内的农村、企业、乡镇医院等基层一线,开展技术指导、成果推广、创新创业、乡村医疗等服务,促进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升级、加快民生改善,根据《海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琼科规〔2025〕13号)的要求,现就2025年海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乡村振兴类。围绕“乡村振兴”的科技需求,开展农业关键技术攻关解决农业生产技术难题;引进和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开展科普宣传活动,进行相关技术培训,培养农业技术骨干。
(二)企业服务类。围绕企业技术需求,协助制定企业技术发展战略;协助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参与企业研发,解决企业生产和新产品研发中的技术问题,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
(三)医疗卫生类。围绕基层医疗机构发展需要和基层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加强薄弱专科能力建设,提升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推动基层医院医疗技术和能力的全面提升;帮助提高基层医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推动医疗管理和服务水平同质提升;帮助制定区域内各级医疗机构疾病分级诊疗目录,建立双向转诊通道和转诊平台。
二、支持方式
科技特派员项目为省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采取定额前资助的方式予以支持,团队科技特派员单个项目资助30万元。不要求提供配套资金,不需要编制经费预算,采取“包干制+负面清单”的经费管理模式。
三、申报对象
(一)团队科技特派员
我单位每个服务分团限报1项(我单位服务分团共18个,清单详见附件1,不在清单中的专家无法牵头申报),由5名以上科技特派员组成,团队负责人需具备副高(含)以上职称,在海南省境内至少有1个固定对接服务单位或基地。
(二)个人科技特派员
按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政策要求,此次我单位无法申报个人科技特派员类别。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由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组织申报,鼓励各单位组织科技特派员对接市县和行业主管部门,精准掌握基层一线科技需求,以团组方式开展科技服务。
(二)项目负责人应是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能深入一线开展科技服务的入库科技特派员。项目应对产业发展有较好示范带动作用和经济社会效益,项目需有明确示范点和生产技术指标。
(三)项目实行定额包干制管理,科技特派员可按照《海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开支,不要求提供配套资金。
(四)项目实施期2年,根据任务进度合理安排经费。
五、申报流程
请项目申报人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 (https://k.histi.com.cn/egrantweb/),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流程为:
(一)注册帐号。首次使用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申报人需联系南京农业大学三亚研究院系统管理员注册创建“项目申报人”帐号。已在该系统注册且申报关系隶属于南京农业大学三亚研究院的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二)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人登录管理系统新增项目,选择“市县科技创新专项-科技特派员项目-海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端口填报,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上传可研报告。
(三)截止时间。请有意申报的专家,在10月18日15:00前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导出的申报书和2025年海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统计表(附件3)发送至三亚研究院邮箱nausanya@njau.edu.cn(请用申报人姓名命名),逾期不予受理,三亚研究院遴选后择优推荐申报。
六、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真实。
(二)申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申报书并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封面页和承诺书。
(三)申报人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四)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同一负责人仅能主持申报科技特派员项目1项,项目负责人已有在研省级科技专项达到2项的不得主持申报,2024年科技特派员试点项目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
(五)申报人在申报和实施项目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套取科研经费,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七、申报咨询电话
(一)申报系统技术咨询:400-161-6289;
(二)业务咨询: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65238920
(三)三亚研究院:
王龙宇,联系电话:17508914489(微信同号)
李 晖,联系电话:15371010824(微信同号)
南京农业大学三亚研究院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