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专家:
为支持三亚市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发展规划部署,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亚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启动了2026年三亚科技“繁星”专项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项目类别
1.基础研究项目
主要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与科技企业,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要科技工作,聚焦重点产业科技创新发展需求,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
2.医疗卫生专项联合项目
结合本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支持医疗卫生科研机构围绕常见病、疑难病、重大疾病、传染病防控防治和特色专科疾病诊疗等方面开展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水平和诊疗水平。
3.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以市场需求前景为方向设立科研项目,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与企业共同开展研发和成果转化,推动研发成果进行产业化示范,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促进科技企业生产服务效能提升。鼓励科研院校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改革,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职务科技成果改革的项目。
4.青年科技人才项目
项目旨在支持和培养青年科技人才(截至时间2026年12月31日年龄在40岁(含)以下),鼓励青年科技人才牵头担任科研项目负责人,聚焦我市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开展创新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
(二)申报单位要求
1.鼓励企业牵头或产学研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4家(含牵头单位)。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联合申请的项目,应提交项目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职责、研究内容、成果提交的时限、经费分配方式、知识产权归属、法律责任等主要内容,并经各方法人单位盖章。
2.项目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原则上按不低于市财政资助金额的1∶1配套(研究院不提供配套经费,需项目负责人自行解决,建议由合作企业提供)。项目牵头单位统筹各单位资金配套比例,在保障项目顺利开展的情况下,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项目配套资金用于项目支出。
3.对于项目承担单位的配套资金,不得使用货币资金之外的资产作为配套资金来源。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用于项目组成员的人力成本可计为配套资金。项目执行期内(含追溯期)项目承担单位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可作为研发专项的配套资金。鼓励项目承担单位先行投入项目研发,从立项之日起追溯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4.为探索改进科研项目经费分配管理措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本批次项目总预算中用于人力资源成本费支出占比原则上不得高于20%,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据实编报项目预算并做好实际执行。
(三)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构成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为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项目组成员、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
3.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申报的市级科研项目不能超过1项,且作为参与人最多只能参与2项项目;已承担1项(含)以上市级科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未验收前不得申报本批次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40岁(含)以下的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地区人才、外籍人才可按规定担任科技项目负责人。
4.项目组成员中属于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应达到80%以上。项目组成员不属于申报单位的应在项目申报附件中提供本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四)科研诚信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科研诚信记录,近1年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科研诚信记录。
2.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的项目类别由不同的申报人或者申报单位提出,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报。
(五)申报限制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支持:
1.已获得国家、省、市科研项目支持且项目研究内容重复率20%以上视为雷同项目,不予立项;
2.企业单位有历史遗留项目未完成整改的;
3.有知识产权权属纠纷的项目;
4.影响社会协调发展、不符合国家节能降耗方向及环境保护政策的项目。
由于通知篇幅有限,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2026年三亚科技“繁星”专项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二、支持领域
(四)现代农业领域。种质资源鉴定与生物育种技术、种业安全性评价技术、种业加工存储物流技术,种子、种苗生产技术示范与推广;“三棵树”(槟榔、椰子、橡胶)和沉香、降香全产业链技术、热带水果、花卉、竹藤、油茶和香辛饮料作物提质增效技术。竹、藤制备技术和产业化装备研发。畜禽安全高效养殖与生态高效渔业与水产养殖技术、绿色农业技术、智慧农业技术;农业领域风险防控技术。热带农业废弃物资源化(高值化)。
由于通知篇幅有限,其他支持方向详见附件1.《2026年三亚科技“繁星”专项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三、资助额度及要求
(一)项目资助额度分为2档,第一档为20万元(含)以下,第二档为20万元(不含)至40万元(含)。原则上第一档立项比例占所有立项项目的40%左右,第二档立项比例占所有立项项目的60%左右。
(二)项目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可选择2年或3年),从立项时间起算,项目单位要根据研究任务合理确定项目实施年限。
(三)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牵头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4个(含),鼓励申报单位内部遴选后择优申报,提高申报项目质量。
(四)各申报单位按照科研项目资金与研究任务相匹配的原则,据实编制预算经费。项目立项时,可根据专项资金总额综合平衡安排支持经费,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压缩任务内容和考核指标。
四、申报方式及流程
申报人需仔细阅读申报通知、申报指南和有关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2.2026年三亚科技“繁星”专项科研项目申报书),在7月1日9:00前将申报书(word版本)发送至三亚研究院邮箱nausanya@njau.edu.cn,研究院将组织遴选择优推荐。逾期发送申报书的,研究院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一)三亚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科技科:88257051。
(二)三亚研究院:
王龙宇,17508914489(微信同号);
李 晖,15371010824(微信同号)。
附件:
附件1.2026年三亚科技“繁星”专项科研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2026年三亚科技“繁星”专项科研项目申报书.docx
三亚研究院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