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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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6/15

19: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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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27年海南省国际科技合作研发项目

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及专家

根据海南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科技创新有关规划要求,按省科技合作专项组织管理相关要求,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2027年海南省国际科技合作研发项目申报指南》。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国际科技合作研究重点项目

支持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创新主体,依托良好国际合作基础,联合国(境)外科研机构、高校或企业等,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领域和前沿科学方向,共同开展前沿理论探索、科学方法创新、基础实验研究及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技术集成创新与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科技“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建立常态化国际合作机制,提升国际科技影响力。

专题二: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

为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科技合作,促进科技创新资源互联互通、优势互补,支持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等创新主体联合港澳台地区合作单位,围绕共同关注的科技与产业重点问题,开展前沿理论探索、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科学方法创新;开展国际标准制定、互认与对接研究等合作,促进创新资源与成果共享,助力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提升创新能力协同发展水平。

专题三:国际大科学计划培育项目

聚焦国际大科学计划,支持具有较强科技研发能力和良好国际合作基础的重点科研机构,依托国际大科学计划设定的科学目标,联合国(境)外科研机构、高校及企业等,围绕特定科学议题或重点区域开展国际联合专项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应用,在海南落地关键研究任务、重大科研设施或示范应用项目,打造国际化开放创新平台,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国际科技合作水平,助力国际大科学计划的发起、组织实施与可持续发展。

专题四:国际科技组织集聚区建设培育项目

支持有关科技创新主体,锚定海南自贸港国际科技组织集聚区建设,围绕粮食安全、热带农业、生物多样性、生命健康、深渊探索等领域,面向相关国际合作领域的共同挑战和需求,通过与国(境)外国际科技组织、高校、企业等合作共同凝练国际科学问题并开展联合研究,培育发起国际科技组织、引进国际科技组织代表机构、建立民间多边科技合作机制等。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鼓励受聘于在琼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在琼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2.牵头单位与主要合作单位须具备科技合作基础与能力,并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科研团队、合作方式、任务分配、经费分配、进度安排、知识产权分配等情况,尽责防范国家安全风险。协议(或合同)含中文合作方官方语言英文三个版本(合作方官方语言为英文的只需提供两个版本)。合作协议签署前需联系三亚研究院科研服务办公室审核

3.境内企业单位申报项目时需提供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完税证明材料等。

4.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按不低于省财政资助金额的1:1进行配套(注:三亚研究院不提供项目配套经费,需项目申请人自行解决,建议由合作企业出资)。项目牵头单位统筹各单位资金配套比例,在保障项目顺利开展的情况下,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项目配套资金用于项目支出。

5.申报省国合研发项目,需满足《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度省级研发类项目查重有关要求的通知》规定的限报要求。

(三)资助额度及实施年限

省国合研发项目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不设课题。项目立项时,省科技厅根据专项资金总额综合平衡安排支持经费,但项目牵头单位不得压缩任务内容和考核指标。支持项目经费跨境拨付,具体要求依据《海南省科技合作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专项项目经费跨境支付实施细则》执行。

省国合研发项目实施年限为2年或3年(根据项目内容自行确定),从立项时间起算。

由于通知篇幅有限,以上仅对申报要求及范围重点内容进行展示,其余要求详见附件《2027年海南省国际科技合作研发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方式

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https://stcloud.hainan.gov.cn/egrantweb/)网上申报。申报流程如下:

1.注册帐号。首次使用管理系统的申报人需联系三亚研究院系统管理员注册创建“项目申报人”帐号。已在该系统注册且申报关系隶属于南京农业大学三亚研究院的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

2.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人登陆系统后在线填写《海南省国际科技合作研发项目申报书》,在附件栏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

3.在线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申报材料后,在管理系统内提交至省科技厅。

三、注意事项

(一)本年度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真实。

(二)申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申报书并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封面页、审核意见页、合作申报项目协议书和承诺书等材料。

(三)申报人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申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等有违科研诚信的行为,将被纳入社会信用系统。

(五)海南省国际科技合作研发项目的管理按照《海南省科技合作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4]7号)、《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过程管理实施细则》、《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专项项目经费跨境支付实施细则》管理。

四、时间要求

请有意愿申报的专家在2026年72日17:00前完成管理系统填报,提交三亚研究院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五、咨询联系方式

(一)海南省科学技术厅业务咨询电话

联系人:王昌瑜,联系电话:0898-65342625

(二)系统技术问题咨询电话:

联系人:吴钟敏,联系电话:0898-65333052

三)三亚研究院科研服务办公室

联系人:王龙宇 17508914489(微信同号);

  15371010824(微信同号)。

 附件:2027年海南省国际科技合作研发项目申报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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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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